题目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免税项目的是(    )。
  • A.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 B.装修公司提供的装饰服务
  • C.婚介所提供的婚姻介绍服务
  • D.托儿所提供的保育服务
本题来源:第4章 第2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应按照“建筑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免税项目

(1)传统免税项目: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限“残疾人组织”);

⑦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包括个体户)。

(2)营改增境内服务免税项目较多,明确做题思路:

①需要照顾的;

②需要鼓励的;

③国家、政府、军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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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销售收入164 800元属于含税收入,应价税分离;(2)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赠送,视同销售货物,其中题目明确指出7 210元是含税价格,应价税分离;(3)甲公司9月应缴纳增值税=(164 800+7 210)÷(1+13%)×13%=19 788.76(元)。


【知识点拓展】

1.含税价格与不含税价格:

默认含税价格:①含税销售额; ②价外费用; ③零售价; ④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格。

默认不含税价:①农产品收购价; ②各种组成计税价格。


2.增值税视同销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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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 A.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
  • B.将外购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联营单位
  • C.将外购货物用于本单位职工福利
  • D.将外购货物分配给股东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A、B、D,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投、分、送”,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C,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部分需要作转出处理。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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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电信服务

①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②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基础电信服务的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的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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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实际收取的全部价款,即为差价的部分。


【知识点拓展】

以旧换新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1+税率)×税率

(2)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含税买入价)/(1+税率)×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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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法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知识点拓展】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简、免、福、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等。

(3)贷、餐、常、娱: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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