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D,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
①一般货物、啤酒、黄酒: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逾期包括法律规定的“一年期”和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期”;
②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拓展练习
选项A,属于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选项B,属于销售货物,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选项C,进口应税货物,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选项D,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免税项目


(1)甲厂销售化学制品的收入为含增值税价款,因此需要作价税分离,换算为不含增值税价款;(2)甲厂选择本期继续抵扣上期留抵税额,因此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税额;(3)甲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226÷(1+13%)×13%-5.1-3.6=17.3(万元)。
【知识点拓展】
(1)上期留抵税额选择本期继续抵扣,则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税额;
(2)当期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注意]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 留抵税额 ) 可在下一期继续抵扣或申请退还。

(1)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即差价)”征收增值税;(2)题目明确指出11 300元为含税价格,应价税分离;(3)因此甲首饰店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 300÷(1+13%)×13%=1 300(元)。
【知识点拓展】
以旧换新: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1+税率)×税率
(2)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含税买入价)/(1+税率)×税率

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选项C)、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选项A),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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