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因销售中止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并且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减,排除选项A、B;(2)由于212 000元和10 600元均为含增值税价款,因此需作价税分离,排除选项D;(3)因此甲设计公司应缴纳增值税=(212 000-10 600)÷(1+6%)×6%=11 400(元)。
【知识点拓展】
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规定


拓展练习
(1)甲厂销售化学制品的收入含增值税,因此需要作价税分离,换算为不含增值税价款;(2)甲厂选择本期继续抵扣上期留抵税额,因此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发生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3)甲厂当月应缴纳增值税税额=226÷(1+13%)×13%-5.1-3.6=17.3(万元)。
【知识点拓展】
期末留抵税额规定: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部分,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

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选项C)、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选项A),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选项 A)和其他无形资产。选项B、C、D,属于“销售不动产”。
【注意】此处存在税会差异,在增值税法律规定中,“商誉”属于无形资产。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动产VS无形资产:
1.不动产
(1)定义: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
(2)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2.无形资产
(1)定义: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2)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水路运输中的程租、期租服务,均属于“交通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
【知识点拓展】
光租、干租,程租、期租、湿租的辨析: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生产生活服务——租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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