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项A、B、D,适用13%的基本税率;(2)适用9%税率的农产品,是指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而蔬菜罐头(选项D)已属深加工产品。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税率


选项A、D,属于发票联的用途。选项C,属于抵扣联的用途。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

选项A、C,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投、分、送”,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B、D,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总结

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选项A)、餐饮服务(选项C)、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知识点拓展】
进项税可抵扣的法定凭证与不得抵扣情况
1.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③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④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客票行程单等);
⑤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简、免、福、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等。
(3)贷、餐、常、娱: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法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知识点拓展】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简、免、福、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等。
(3)贷、餐、常、娱: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