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等举办文化活动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选项B,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选项C,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选项D,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拓展练习
(1)113万元为“不含”增值税价款,不必作价税分离处理,排除选项A、B;(2)本题销售的标的是“食品”,而非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其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作销售处理,因此不必在当月并入销售额征税,排除选项D;(3)甲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113×13%=14.69(万元)。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
①一般货物、啤酒、黄酒: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逾期包括法律规定的“一年期”和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期”;
②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1)广告设计服务收入530万元题干明确“不含”增值税,无需价税分离,直接乘以税率,即530×6%;奖励费53万元属于价外费用,题干不会注明是否含税,这类费用均默认含税,需先作价税分离再乘以税率,即53÷(1+6%)×6%;(2)设备租赁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13万元;(3)该广告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30×6%+53÷(1+6%)×6%-13=21.8(万元)。
【知识点拓展】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做题技巧:针对价外费用,题干不会明确是否含增值税,但这类费用均默认含税,需作价税分离。

甲公司进口音响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关税计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113+11.3)×13%=16.16(万元)。需注意,关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无须作价税分离。
【知识点拓展】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


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选项C)、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选项A),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选项A正确,销售货物的,只要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即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选项B正确,销售或租赁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是否在境内为判定标准,该办公楼在境内,属于在境内发生的应税交易。选项C错误,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服务,若属于“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情形,则不属于在境内发生的应税交易。选项D正确,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即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境内”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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