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奖励费(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收入,需要作价税分离;(2)设备的租赁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该广告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30×6%+53÷(1+6%)×6%-13=21.8(万元)。
【知识点拓展】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①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②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变更,该期限为( )。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知识点拓展】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

(1)选项A、B、D,适用13%的基本税率;(2)适用9%税率的农产品,是指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而蔬菜罐头(选项D)已属深加工产品。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税率

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2021年11月发生的下列增值税进项税额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选项A、B、C,均为购进货物或者服务正常用于生产中,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选项D,购进办公用品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知识点拓展】
进项税可抵扣的法定凭证与不得抵扣情况
1.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③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④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客票行程单等);
⑤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简、免、福、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等。
(3)贷、餐、常、娱: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选项D,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属于价外费用。
【知识点拓展】
销售额的计算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提示]价外费用为含税销售额,需要作价税分离。
(2)下列项目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①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④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⑤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各种款项。

选项A,贷款服务按照全额确定销售额。选项B、C、D,按照差额确定销售额。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差额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