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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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企业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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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中国境内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中扣除的租金费用为20万元,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20×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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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选项C)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选项D)
(3)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选项E)
(4)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选项A)
(5)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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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A,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E,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E,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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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转让该国债时应确认的国债利息收入=500×(2%÷365)×200=5.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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