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税务师《税法(Ⅱ)》真题(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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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企业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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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应纳房产税=1000×(1-20%)×1.2%×8÷12=6.4(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约定支付时间是8月31日,因此9-12月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600×10×4÷12÷10000=1.2(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船舶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船舶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2)应缴纳车船税=(10×12×100+4×6×100)×3÷12÷10000=0.36(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应缴纳印花税=1000×0.5‰+4000×0.5‰+300×0.3‰=2.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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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观赏性作物的种植,按“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项目处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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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个人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D,个体工商户业主从所属经营实体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应按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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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A,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E,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E,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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