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请对企业所得税中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抵免税额政策和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政策作出比较说明。(可以从定义、适用对象、抵免基数等方面分析)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2分。
甲公司对专用设备的改造投入为400-20=380(万元)。(0.5分)
改造投入不包括专用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该设备原计税基础的50%为600×50%=300(万元)。(0.5分)
因此,应按照300万元的10%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即抵免金额为300 ×10%=30(万元)。(0.5分)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00×25%-30=220(万元)。(0.5分,若学员未分别作答改造投入、计税基础、抵免金额,只要最后计算答案是正确的即可得2分)
本小问共6分。
定义:
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抵免税额政策: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1分,答道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和10%比例抵免应纳税额即可得满分)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政策: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1分,答道按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即可得满分)
适用对象:
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抵免税额政策:是对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的金额进行抵免。(1分)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政策:是对购置并实际使用专用设备的投资额进行抵免。(1分,答道专用设备投入金额或投资金额即可得满分)
抵免基数:
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抵免税额政策:抵免基数是改造投入,但对现有专用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额的抵免额进行了限制,即“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并非以全部投入额为基数计算抵免额进行抵免。(1分,答道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即可得满分)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政策:抵免基数是专用设备投资额,以购置专用设备符合规定的全部金额为基数计算抵免额。(1分)

拓展练习

选项A,纳税人偷税、抗税、骗税的,对于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选项B,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非主观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经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5)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
①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②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本小问共2分。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由使用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1分,同时答出使用人和房产余值才可得分)
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1分,同时答出产权所有人和房产原值才可得分,或者同时答出产权所有人和房产余值才可得分)
本小问共2分。
办公用房房产税
=(1600平×4000/2000)]×(1-20%)×1.2%+(400平×4000/2000 )×(1-20%)×1.2%×10/12+ 400平×120 ×2 /10000×12%=30.72+6.4+1.15=38.27(万元)。
本小问共2分。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不征收增值税。
本小问共2分。
生产车间和独立地下室房产税
=8000×(1-20%)×1.2%+500×60%×(1-20%)×1.2%
=76.8+2.88=79.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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