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关于追征纳税人未缴、少缴税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在5年内追征纳税人所骗取的税款
  • B.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5年内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
  • C.因纳税人非主观故意造成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限为2年,同时加收滞纳金
  • D.因纳税人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为3年,同时加收滞纳金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纳税人偷税、抗税、骗税的,对于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选项B,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非主观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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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其开发的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记入(  )科目的借方。
  • A.“管理费用”
  • B.“税金及附加”
  • C.“固定资产清理”
  • D.“其他业务成本”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其开发的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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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企业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投资时取得的资产中,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表述错误的是(  )。
  • A.取得的全部资产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 B.相当于初始投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
  • C.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 D.超过投资收回和股息所得的剩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投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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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中正确的有(  )。
  • A.企业重组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 B.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 C.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 D.股权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
  • E.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8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E,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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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6分

有3种可能的处理结果: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不属于收入范畴,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2分,答出股权投资和作为国家资本金处理即可得分)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指定专门用途资产,符合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条件的,按不征税收入处理。(2分,答出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按不征税收入处理即可得分)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2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2分

a的处理结果对企业的税务处理最为有利(1分)

理由:因为既未确认收入,所得税前又可以扣除资产后续形成的成本费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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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市科技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当年企业核算主营业务收入95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4800万元,会计利润为2300万元。其中,部分业务如下:

1)该企业生产节能产品。国家为了支持该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通过统一招标的形式确定中标企业和中标协议供货价格。本企业作为中标企业,需以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节能产品销售给客户,并按照节能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供货协议价格、补贴标准,申请财政补贴资金。2024年度,本企业因销售节能产品获得财政资金200万元。

2)2024年2月,该企业通过当地政府将仓库中一批自产产品捐赠给本地区一家养老院,产品成本为220万元,捐赠时产品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取得当地政府开具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2 720 000

贷:库存商品 2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0 000

3)本企业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2024年6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退税额为1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100 000

 贷:其他收益 100 000

4)2024年8月吸收合并乙公司,该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相关条件且双方选择采用此方法。合并日乙公司净资产账面净值800万元,公允价值1100万元,五年内尚未弥补亏损为80万元。国家发行最长期限国债利率为2.65%。

5)2024年9月1日从其他企业取得短期借款3000万元,年利率7%(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5%),期限6个月。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利息。

每月利息支出3000×7%÷1217.5(万元)

2024年合计利息支出17.5×470(万元)。

借:财务费用 700 000

 贷:应付利息 700 000

6)当年自主研发发生研发费用900万元,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人员人工费用

230

直接投入费用

130

研发中心办公楼折旧费用

180

研发设备折旧费用

150

新产品设计费

120

新产品市场调研费

10

其他相关费用

80

7)2022年投资于位于A市的乙公司,初始投资成本1000万元,占股权比例为30%,采用权益法核算。乙公司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该企业2024年12月31日按其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金额为300万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 000 000

 贷:投资收益3 000 000

8)2024年12月向国内丙公司转让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条件的技术所有权。该项技术转让共获得收入15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仪器、设备等非技术性收入400万元;所转让的无形资产(该项技术)净值280万元,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税费50万元。

9)2024年12月该企业出资100万元给本地一所高等学校用于基础研究,并签订协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2分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0.5分)

该笔财政补贴资金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200÷(113%)×13%23.01(万元)(0.5分)

该笔财政补贴资金不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0.5分),应确认销售收入176.99万元(20023.01)(0.5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3分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收入4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220万元,纳税调增180万元。(0.5分)

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捐赠支出为452万元(40052),会计上列支的捐赠支出为272万元,纳税调减180万元。(0.5分)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2300×12%276(万元)(0.5分)

纳税调增452税法捐赠支出276176(万元)。(0.5分,没有单独答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但是纳税调增回答准确,可得1分)

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最长可结转至2027年税前扣除。(1分,答道2027年即可得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2分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分)

如果该企业满足不征税收入条件,纳税调减10万元。(1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6分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可由该企业弥补的乙企业的亏损限额=1100×2.65%=29.15(万元)。(1分)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1分)

②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1分)

③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1分)

④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85%。(1分)

⑤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1分)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2分

2024年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3000×5%×4÷1250(万元)。(1分)

纳税调增705020万元(1分)

[要求6]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4分

研发中心办公楼折旧费用(1分)和新产品市场调研费(1分)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230+130+150+120)÷(1-10%)×10%=70(万元)。(1分)

实际发生额大于扣除限额,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30+130+150+120+70)×100%=700(万元)。(1分)

【提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的研发费用归集口径有所不同,主要体现了两点,一是用于研发活动的房屋计提的折旧不能享受研发费用,但可以作为计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比时的基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可享受加计扣除的其他研发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高新技术企业比例为20%。

[要求7]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1分

会计确认投资收益300万元,税法不需要确认收入,纳税调减300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2分

技术转让所得150040028050770(万元)。(1分)

技术转让收入: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270×50%×25%33.75(万元)。(1分。没有答技术转让所得但是回答应纳税额准确,可以得2分)

【提示】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他专项优惠等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

[要求9]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2分

业务(9)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1分)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1分)

[要求10]
答案解析:

本小问共1分

2024年应纳税额2300176公益性捐赠10软件即征即退税款29.15合并补亏20利息7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00权益法投资收益770技术转让所得100基础研究加计扣除)×15%33.75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额121.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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