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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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选项A、D不当选。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债务人应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选项B当选。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即原债权人)负担。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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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私募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合伙企业、契约等形式设立,选项A不当选;单个投资者认购单只私募证券基金的限额为实缴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选项C不当选;私募基金不得向为他人代持的投资者募集,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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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选项A不当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选项B当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选项C当选。《公司法》并未禁止监事在任期内辞职,但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选项D不当选。
【知识链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监事会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有什么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对比如表所示:
项目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组成 | 3 人以上;应当有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不低于 1/3 | ||
是否设立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可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时,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只设 1 名监事 | ||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立监事 | —— | ||
会议频率 | 每年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 | 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议 | |
会议召集主持 | 监事会主席→过半数监事推举 1 名 | 监事会主席→副主席→过半数监事推举 1 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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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选项A不当选。国务院部门管辖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选项B不当选。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选项C当选。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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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选项C当选。
【知识链接】
不同财产权利的质权生效时间有何不同?
不同财产权利的质权生效时间如表所示:
| 财产权利 | 质权生效时间 |
|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 (1)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2)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提示】以汇票出质,当事人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汇票已经交付质权人的,质权自“汇票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
| 基金份额、股权 | 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 | 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 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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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地点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地点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本题中,合同约定成立地为N市,因此应按照该约定。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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