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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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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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源于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如民航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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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选项A当选。以下纠纷不适用《仲裁法》:(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选项C不当选;(2)行政争议,如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因纳税发生的争议,选项D不当选;(3)劳动争议,选项B不当选;(4)农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5)体育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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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A当选。
【知识链接】
普通合伙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要求有何不同?
普通合伙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要求如表所示:
类型 | 具体规定 | |
对外 转让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
优先购买权 | 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
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也不购买的,“不视为同意”(否则会破坏人合,在此情形下转让方可以选择退伙) | ||
身份确认 | 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方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
对内 转让 |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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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选项A当选。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选项B当选。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选项C当选。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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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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