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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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信赖利益的赔偿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时相对人所可能得到的履行利益。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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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李某应承担3600元,王某应承担1200元。根据规定,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本题中,张某、李某、王某对房屋按份共有,且对费用分摊未作特别约定,因房屋窗户坠落砸伤路人产生的医药费属于因共有物产生的债务,应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总的医药费为12000元,在内部关系上,李某应承担的费用为12000x30%=3600元,王某应承担的费用为12000x10%=12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李某购房比例为75%,王某购房比例为25%。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题中,无特别约定且李某和张某互不相让,故按照转让时李某和王某的共有份额比例(3:1)行使。
[要求3]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除按份共有人另有约定外,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的,为15日。本题中,张某4月1日通知,4月14日李某和王某表示愿以同等条件购买,并未超过15日,故张某不能以未及时回复为由拒绝两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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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选项A不当选。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选项B当选。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选项C当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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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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