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表述正确的有(    )。
  • A.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 B.流转期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 C.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
  • D.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但不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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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周某和外甥约定,若外甥考上重点大学奖励一辆车,该约定行为属于(    )。
  • A.附期限法律行为
  • B.附条件法律行为
  • C.多方法律行为
  • D.单方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周某外甥能否考上重点大学属于不确定的事实,是附条件的双方法律行为,选项B、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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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组合题]

2024年1月15日,赵某、钱某、孙某用个人财产以投保人身份分别在甲保险公司购买人身保险,赵某、钱某的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均为本人,身故受益人均为自己的妻子。孙某的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为自己的妻子,身故受益人为自己的儿子。

2025年3月5日,赵某与其妻子李某出现感情问题,通知李某后在该保险单上批注:身故受益人由李某变更为赵某的儿子,但未通知甲保险公司。4月10日,赵某与妻子李某领取离婚证书。4月12日,赵某携带批注后的保险单,去甲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后妻子李某因财产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赵某。李某主张,该身故受益人变更于4月12日生效,赵某主张于3月5日生效。

2025年5月6日,钱某和妻子周某商量后,在保险单上批注身故受益人由周某变更为钱某的女儿,但未通知甲保险公司。后钱某因病去世,符合保险金的领取条件。钱某女儿向甲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甲保险公司认为钱某变更身故受益人对其不发生效力,钱某女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6月1日,孙某妻子吴某意外去世,符合保险金的领取条件。6月5日,孙某与其儿子产生矛盾。遂在保险单上批注将身故受益人变更为孙某女儿。6月7日,孙某女儿持保险单请甲保险公司向其给付保险金遭到拒绝,孙某女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2025年3月5日变更生效。根据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当事人主张变更行为自变更意思表示发出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赵某可以主张变更生效时间为2025年3月5日,即其在保险单上批注变更受益人之时。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保险公司认为钱某变更身故受益人对其不发生效力,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人民法院应认定变更行为无效。本题中,钱某变更受益人时,仅在保险单上批注,未通知甲保险公司,所以钱某的变更行为对甲公司不发生效力。

[要求3]
答案解析:孙某女儿请求甲公司向其给付保险金,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变更受益人,变更后的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孙某妻子吴某去世时,保险事故发生,孙某在吴某去世后变更受益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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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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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起设立。不动产抵押未登记的,抵押权不设立。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因此甲银行不享有抵押权,而登记在先的乙银行优先于丙银行受偿。即乙银行优先受偿50万元,丙银行受偿房屋拍卖价款所得剩余的50万元,甲银行不能就房屋价款得到清偿。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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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并对合同的生效作出约定。下列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 A.甲考上研究生时合同生效
  • B.2025年国庆节时合同生效
  • C.甲的父亲去世时合同生效
  • D.下一次月全食时合同生效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选项B、C、D中的期限是必然会到来的,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不当选。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发生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选项A是否实现是不确定的,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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