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0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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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无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 D.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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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性质为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本题中,梁某作出要约,丁某未回复,丁某次日欲以2000元购买摩托车的行为属于要约。选项D当选。

【知识链接】

要约和要约邀请有哪些不同?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总结如下:

要约和要约邀请不同,要约是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的目的则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一旦他人发出要约,要约邀请人则处于一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要约的承诺人地位。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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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法律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并返还第三人
  • B.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C.双方对法律行为无效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D.无效的法律行为,从行为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选项D不当选。选项A、B、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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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本题中,乙丁抵押权的变更未经丙同意,不得对丙的300万元债权产生不利影响,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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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可以撤销其收购要约
  • B.收购人持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股票,收购行为完成后15个月内不得转让
  • C.收购人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购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 D.收购要约公告后,收购人对部分上市公司的股东提高价格收购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可以撤销其收购要约,选项A不当选;收购人持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股票,收购行为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选项B不当选;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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