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B、D、E,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外籍个人,取得上述所得,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

拓展练习
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商品的销售收入;商场应确认手机的销售收入=600000×3000÷(3000+200)=562500(元)。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据实扣除。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工资收入)+50000×(1-20%)×(1-30%)(稿酬收入)+120000×(1-20%)(劳务报酬收入)-60000(基本费用扣除)-24000×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36000(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80000(元);
应纳税额=180000×20%-16920=19080(元)。

不征收收入的内容
财政拨款,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文件、有要求、有核算)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其条件为: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作为应税收入更有利。
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其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而且不得加计扣除;
如果作为应税收入,不仅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而且研发支出可以加计100%扣除,可以多扣除1000万元,因此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对企业更有利。

A企业转让股权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
理由: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A企业投资确认的股权计税基础为600万元。
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税会差异。
投资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提示】会计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时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0%的金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900(3000×30%)
贷:银行存款 600
营业外收入 300
营业外收入300万元在税法上不予确认,形成税会差异300万元,应纳税调减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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