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采取容缺办理: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选项A)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选项D)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选项E)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选项B)
综上所述,选项A、B、D、E当选。选项C不当选。

拓展练习
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包括:
(1)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选项A)
(2)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
(3)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
(4)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
(5)改变产权关系的;(选项B)
(6)改变注册资金的。(选项C)
综上所述,选项A、B、C属于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不当选。选项D不属于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属于注销登记的范畴,当选。

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自行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的内容有:(1)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2)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3)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
(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
(4)经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选项D)
(5)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售证范围:
①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②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综上所述,选项A、B、D属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情形,当选。
选项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
(2)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

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开具的发票: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选项C)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选项B)
(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4)通行费电子发票的不征税发票:
①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部分的通行费;
②ETC预付费客户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预付款。
(5)建筑服务预收款。(选项E)
(6)不征税自来水。
(7)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
(8)代收印花税、代收车船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有奖发票奖金支付等。(选项D)
综上所述,选项B、C、D、E当选,选项A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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