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2022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发生额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结转下一年。2023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300-240=60(万元),结转以后3个纳税年度扣除。2024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先扣除2023年结转的金额60万元,纳税调减60万元,2024年还剩有60万元的扣除限额,2024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2024年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金额是60万元,应纳税调增20万元,共纳税调减40万元。
提示: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拓展练习
选项A,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选项A,在我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选项A,住宿费发票只能开具公司抬头才可以税前扣除。
选项B、D,属于个人消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应补缴房产税=300×(1-20%)×1.2%÷12×4=0.96(万元)
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800×6÷12×11÷10000=0.44(万元)
合计应补缴金额=0.96+0.44=1.4(万元)
【提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应转出进项税额=60×90%×13%+60×10%×9%=7.56(万元)
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56×7%=0.53(万元)
应补缴教育费附加=7.56×3%=0.23(万元)
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7.56×2%=0.15(万元)
合计应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金额=7.56+0.53+0.23+0.15=8.47(万元)
应纳税调减160万元。
理由: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纳税调减40万元;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税,应纳税调减120万元。
①研发费用应纳税调减198万元。
理由: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乙公司的境外研发费用,即60×80%=48(万元),48万元未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150×2/3=100万元),所以可以加计扣除金额=150+48=198(万元)。
②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164万元。
理由: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
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扣除限额1=330×60%=198(万元),扣除限额2=(32000+1200)×5‰=166(万元),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66万元,应纳税调增330-166=164(万元)
①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应纳税调增10万元。
理由: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②公益性捐赠支出应纳税调增74.78万元。
理由: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扣除限额=1460.13×12%=175.22(万元),应纳税调增250-175.22=74.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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