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境内企业计划研发新产品,针对研究开发费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咨询如下问题,请予回答:
[要求1]企业内部开展研发活动,若研发失败,其研发费用能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要求2]

企业委托境外单位或个人进行研发,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如果能,实际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计入加计扣除基数的金额如何确定?


[要求3]

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研发时,签订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应由谁向科技部门进行登记?


[要求4]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请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第二节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办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要求2]
答案解析:

企业委托境外单位进行研发,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研发,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要求3]
答案解析:涉及委托、合作研究开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该资料需要留存备查。其中,发生委托境内研发活动的,由受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要求4]
答案解析:

不需要。

理由: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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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表述错误的是(  )。

  • A.子女教育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B.子女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
  • C.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自行按扣除标准确定比例在双方之间扣除
  • D.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式为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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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继续教育附加扣除表述错误的是(  )。

  • A.

    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300元定额扣除

  • B.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 C.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 D.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税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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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优惠的是(  )。

  • A.

    集成电路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 B.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C.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D.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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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因为父母没有年满60周岁,所以专项附加扣除没有赡养老人。

在成都市租房,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可按照1500元/月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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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企业收入属于免税收入的有(  )

  • A.

    国债利息收入

  • B.

    取得持有境内上市公司11个月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

  • C.

    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 D.

    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

  • E.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选项A)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选项D)

(5)投资创新企业CDR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

(6)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

(7)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选项E)

(8)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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