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财产租赁所得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修缮费用(每月800元为限)。水电费、中介服务费不得扣除。(2)修缮费用,每月以800元为限,实际发生1 000元,超过限额规定,按照限额800元扣除,剩余200元可结转以后月份扣除。(3)净收入额=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6 000-400-800=4 800(元);净收入额4 000元以上,减除费用为20%。(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0%)=4 800×(1-20%)×10%=384(元)。
【知识点拓展】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拓展练习
选项B,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有:(1)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2)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3)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4)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以及通过特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知识点拓展】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限额扣除: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
限额=扣除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30%
(2)全额扣除:
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②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③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 其中包括新建 ) 的捐赠;
④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⑤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等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3)不得扣除:直接捐赠、非公益性捐赠

选项A、B、C、D,均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知识点拓展】
“律师”相关所得辨析:
①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②律师从兼职律所取得工资薪金,不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税。兼职律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选项A,财产租赁所得,应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而不是以“一年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选项D,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应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而不是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知识点拓展】
每次收入的确定:
1.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1次。
3.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1次。
4.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1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税,选项C为“县级”,未达到省级以上的级别,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扣除。选项B,仅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不得扣除。选项D,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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