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章 第2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修缮费用,每月以800元为限,实际发生1 000元,超过限额规定,按照限额800元扣除,剩余的200元可结转以后月份扣除;(2)净收入额=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6 000-400-800=4 800(元);净收入额4 000元以上,减除费用为20%;(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0%)=4 800×(1-20%)×10%=3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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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发生的下列公益性捐赠支出中,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
  • A.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 B.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 C.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 D.通过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有:(1)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2)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3)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 (4)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以及通过特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知识点拓展】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限额扣除: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

限额=扣除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30%

(2)全额扣除:

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②向教育事业的捐赠;

③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④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 其中包括新建 ) 的捐赠;

⑤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⑥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等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3)不得扣除:直接捐赠+非公益性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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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不在甲公司任职、受雇,只担任甲公司董事的张某,从甲公司取得的董事费收入1万元
  • B.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兼任监事的王某,从甲公司取得的监事费收入1万元
  • C.在乙杂志社任职的记者韩某因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
  • D.受雇于乙杂志社的清洁工李某因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

①“工资、薪金所得“着重强调“任职、受雇”,因此发生的董事费、监事费等收入,若是在公司任职则为“工资、薪金所得”,若是不在公司任职则为“劳务报酬所得”;

②除报社、杂志社的记者、编辑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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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
  • A.甲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个人
  • B.乙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C.丙个体工商户
  • D.丁事业单位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C,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选项D,企事业单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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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托儿补助费(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不计入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口诀:独有(独生子女)公务员(公务员各类补贴)托儿(托儿补助费)出差(差旅费津贴)吃午餐(误餐补助)不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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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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