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B,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有:(1)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2)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3)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 (4)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以及通过特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知识点拓展】
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限额扣除: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
限额=扣除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30%
(2)全额扣除:
①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②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③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 其中包括新建 ) 的捐赠;
④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⑤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等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3)不得扣除:直接捐赠+非公益性捐赠

拓展练习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1)综合所得;(2)经营所得。选项A、D,适用比例税率。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税率
1.综合所得
(1)预扣预缴
①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劳务报酬所得: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③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比例税率。
(2)年终汇算清缴: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2.分类所得
①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20%比例税率。

(1)张某取得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持股期限为3个月(1个月<持股期限≤1年),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2)张某取得股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5 000×50%×20%=500(元)。
【知识点拓展】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算


选项A,个人购买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选项C,大病医疗支出,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选项D,个人购买的互助型医疗保险,未纳入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任何税前扣除项目,不得扣除。
【知识点拓展】
1.专项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2.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3.其他扣除: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选项B、D,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选项C,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A,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需注意:
1.财产转让所得中的“财产”包括除知识产品之外的所有资产。
2.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转让收入,扣减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税,选项C为“县级”,未达到省级以上的要求,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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