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章 第2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托儿补助费(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不计入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口诀:独有(独生子女)公务员(公务员各类补贴)托儿(托儿补助费)出差(差旅费津贴)吃午餐(误餐补助)不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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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不在甲公司任职、受雇,只担任甲公司董事的张某,从甲公司取得的董事费收入1万元
  • B.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兼任监事的王某,从甲公司取得的监事费收入1万元
  • C.在乙杂志社任职的记者韩某因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
  • D.受雇于乙杂志社的清洁工李某因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收入1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

①“工资、薪金所得“着重强调“任职、受雇”,因此发生的董事费、监事费等收入,若是在公司任职则为“工资、薪金所得”,若是不在公司任职则为“劳务报酬所得”;

②除报社、杂志社的记者、编辑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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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知识点拓展】

劳务报酬所得需注意:

①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③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为收入额,再减去收入额 25% 的展业成本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④演员“走穴”演出取得的报酬,教师自行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或“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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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但不包括稿酬所得 (“出版、发表”)。

注意事项:

①转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或其权属,都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个税。

②转让知识产权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转让知识产权以外的其他资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 计征。

③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所得,如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

④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征。

⑤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而非“稿酬所得”) 计征个人所得税,不论剧本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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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B、C,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月或按次征收。选项A、D,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按年征收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综合所得以外其他所得计税规定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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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修缮费用,每月以800元为限,实际发生1 000元,超过限额规定,按照限额800元扣除,剩余的200元可结转以后月份扣除;(2)净收入额=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6 000-400-800=4 800(元);净收入额4 000元以上,减除费用为20%;(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0%)=4 800×(1-20%)×10%=3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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