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节 上市公司收购与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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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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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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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B公司撤销该收购要约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要求2]
答案解析:
B公司可以变更收购要约,提高收购的价格。根据规定,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降低收购价格。(2)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3)缩短收购期限。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本题中,B公司在4月3日变更收购要约价格,是在15日之前。在变更要约时,是提高收购价格,因此可以变更。
[要求3]
答案解析:
股东张某撤回对收购要约的接受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本题中,张某于4月22日宣布撤回对收购要约的接受,在法律规定的3日期限内,是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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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有关媒体关于丙公司与乙构成一致行动人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除有相反证据外,当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作、合伙、联营关系时,应推定为一致行动人。
[要求2]
答案解析:有关媒体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丙公司与乙属于一致行动人,其所持股份应合并计算,收购完成后,二者所持的股份合计为30%,并未超过30%,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增持大华公司不超过2%的股份无须采取要约收购方式。根据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甲在大华公司持有31%股份的时间已经超过1年,其在未来12个月内计划增持的股份未超过2%,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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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含)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选项C错误;(2)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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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对本公司进行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等方式获取本公司控制权的,构成管理层收购。管理层收购应当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出决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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