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合伙协议对决议规则没有特别约定。下列事项中,不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A当选。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丙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甲公司与乙银行未征得丙公司书面同意,对借款合同内容进行协议变更。下列关于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下列行政复议申请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派 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选项 A 不当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 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选项 B 当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选项 C 当选;对海关、金融、外汇 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 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选项 D 不当选。

2024 年 1 月 10 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汇票(纸质), 到期日为 2024年 4 月 10 日。乙公司财务人员张某因工作失误而丢失该张汇票。张某因担心受到处分,并未将该情况报告乙公司。2024 年 1 月 15 日,赵某捡到该汇票,伪造乙公司签章并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偿还赵某欠丙公司的货款。 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赵某拟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丁公司为保证人,经丁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并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在签章时仅加盖丁公司财务专用章。2024 年 2 月 10 日,丙公司为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2024 年 4 月 11 日,戊公司向甲公司提示付款。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以此为由拒绝付款。戊公司随后向丙公司追索,丙公司发现汇票上的金额被变造,变造前的金额为 80 000 元,变造后的金额 180 000 元,且无法辨别丙公司签章时间与汇票变造时间的先后,丙公司仅愿意按照 80 000 元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在该汇票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并加上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本题中,在签章时仅加盖丁公司财务专用章,而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所以不符合法律规定。
甲公司以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本题中, 虽然乙公司签章被伪造,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的签章,所以甲仍然要承担票据责任, 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付款。
丙公司仅愿意按照 80 000 元承担票据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本题中,丙无法辨别其签章时间与汇票变造时间的先后,则视同在变造前签章,变造前的金额为 80 000 元,所以,丙公司以此金额承担票据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