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19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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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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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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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抗辩权,但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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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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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李某出资与其他人经营与甲企业相同业务的合伙企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要求2]
答案解析:赵某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钱某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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