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支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企业以已经支付违约金为由拒绝交付,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陈某强行拉走设备是否享有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陈某赔偿损失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乙企业向Q县法院起诉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乙企业主张合同无效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支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无效。根据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陈某强行拉走设备不享有所有权。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陈某找人强行运走设备,属于非法占有,并非“出卖人交付动产”,因此陈某不能取得所有权。
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双方没有实际履行合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Q地,因此乙企业向Q地法院起诉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陈某不知道合伙协议的限制,是善意第三人,因此合同有效。

拓展练习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选项A当选。(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选项C当选。选项B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不当选。选项D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不当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此外,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机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选项A、C、D当选。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责任人追偿。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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