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企业以已经支付违约金为由拒绝交付,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陈某强行拉走设备是否享有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陈某赔偿损失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乙企业向Q县法院起诉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乙企业主张合同无效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支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无效。根据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陈某强行拉走设备不享有所有权。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陈某找人强行运走设备,属于非法占有,并非“出卖人交付动产”,因此陈某不能取得所有权。
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双方没有实际履行合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Q地,因此乙企业向Q地法院起诉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陈某不知道合伙协议的限制,是善意第三人,因此合同有效。


行政部门发生重大资产调拨,应对本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清查。(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清查:(1)根据本级政府部署要求;(2)发生重大资产调拨、划转以及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等情形;(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毁损、灭失;(4)会计信息严重失真;(5)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6)其他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情形。本题表述正确。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即最高限额内的债权,仍享有抵押权。选项A当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表述,正确的有(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选项A不当选,选项C当选。发行人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选项D当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选项B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