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六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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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符合条件的股权、资产划转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可以选择均不确认所得,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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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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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答案解析:
企业重组的特殊税务处理,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的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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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存货转让收益=140-130=1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75.2-140-140×13%=17(万元);所以,该项重组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10+17)×25%=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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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2024年甲企业弥补乙企业的亏损额=1300×4.5%=58.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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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此题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对于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股权支付的部分不确认所得和损失;对于非股权支付的部分,要按照规定确认所得和损失,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甲企业转让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4500×(14-12)×7560÷(7560+55440)=1080(万元)。甲企业转让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80×25%=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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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企业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对于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的,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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