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题目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甲企业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12-10)×10000×90%×(3000÷108000)=500(万元)。


下列关于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企业重组的特殊税务处理,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的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选项D当选。

甲企业持有丙企业90%的股权,共计4500万股,2024年12月将其全部转让给乙企业。收购日甲企业持有丙企业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4元,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2元。在收购对价中乙企业以股权形式支付5544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7560万元。假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条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企业转让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此题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对于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股权支付的部分不确认所得和损失;对于非股权支付的部分,要按照规定确认所得和损失,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甲企业转让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4500×(14-12)×7560÷(7560+55440)=1080(万元)。甲企业转让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80×25%=270(万元)。

甲股份公司共有股权1000万股,为了将来有更好的发展,将80%的股权让乙公司收购,然后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7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元,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648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720万元。该股权收购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下列对于此项业务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该股权收购中乙公司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支付总额的比例=6480÷(6480+720)×100%=90%,非股权支付比例=1-90%=10%。
(1)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9-7)×1000×80%×10%=160(万元)。
(2)甲公司股东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7×1000×80%×90%=5040(万元)。
(3)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720+1000×80%×90%×7=5760(万元)。
综上所述,选项A、C、D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