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该题目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
甲企业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12-10)×10000×90%×(3000÷108000)=500(万元)。

拓展练习
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选项A错误)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选项C、D错误)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选项B正确)

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1300×4.5%=58.5(万元),小于未弥补亏损额,2024年甲企业弥补乙企业的亏损额为58.5万元。

对于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资产,符合条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选项A、B正确)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选项C错误)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选项D正确、E错误)

该股权收购中乙公司股权支付金额占交易支付总额的比例=6480÷(6480+720)×100%=90%,非股权支付比例=1-90%=10%。
(1)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9-7)×1000×80%×10%=160(万元)。
(2)甲公司股东取得乙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7×1000×80%×90%=5040(万元)。
(3)乙公司取得甲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720+1000×80%×90%×7=5760(万元)。
综上所述,选项A、C、D当选。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