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选项A,按规定,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进行区分核算,划分不清的,不允许加计扣除;选项E,对于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发的研发费用,税法明确,由委托方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而不是协商确定。选项B、C、D当选。

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技术转让范围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选项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选项C)、植物新品种(选项A)、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选项D),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选项E不当选。

选项A,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23—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选项B,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选项C,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选项D,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
选项E,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企业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的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200×10%=20(万元)。
(2)企业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专用设备原计税基础的50%=(200+10)×50%=105(万元)<改造投入120万元,所以智能化改造可以抵免税额=105×10%=10.5(万元)。

选项A、C、D,企业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所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受让方承续经营该项目的,可自受让之日起,在剩余优惠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转让方无须补缴已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选项B,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符合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选项E,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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