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B,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选项C,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

拓展练习
选项A,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选项B,在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D,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选项E,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单位低于购置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少支付的差价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800000-300000)÷12=41666.67(元),找税率30%,速算扣除数441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0-300000)×30%-4410=145590(元)。

(1)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3)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规定的其他城市住房租金扣除标准:1500元/月。
(4)应纳税所得额=140000×(1-20%)+20000×(1-20%)×70%-60000-1500×12=452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5)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200×10%-252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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