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3)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规定的其他城市住房租金扣除标准:1500元/月。
(4)应纳税所得额=140000×(1-20%)+20000×(1-20%)×70%-60000-1500×12=452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5)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200×10%-2520=2000(元)。

拓展练习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20000×30%=6000(元)<实际发生额7000元,按照6000元在税前扣除,戚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6000)×20%=2800(元)。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10万元。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20万元。
(3)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35万元。
(4)2024年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40.5-10-20+35-50)×25%×20%=14.78(万元)。
(1)李某承包甲公司当年取得的经营所得=(340.5-14.78-200)×10000=1257200(元)。
(2)李某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257200-60000=1197200(元),适用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5500元,2024年李某承包甲公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97200×35%-65500=353520(元)。
(1)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8000-2800-5000-2000-3000=5200(元),1月被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5200×3%=156(元)。
(2)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8000×2-2800×2-5000×2-2000×2-3000×2=10400(元),2月被甲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0400×3%-156=156(元)。
(1)王某全年工资薪金所得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8000×12-5000×12-2800×12-2000×12-3000×12)×10%-2520=3720(元)。
(2)王某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8000×12+35000×(1-20%)-5000×12-2800×12-2000×12-3000×12=90400(元)。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400×10%-2520=6520(元)。
(3)王某2024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退个人所得税=3720+6400-6520=3600(元)。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