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情形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下列项目不可以作为加计20%扣除的是(  )。
  • A.

    取得土地缴纳的过户手续费

  • B.

    精装房的装修费

  • C.

    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

  • D.

    取得土地的契税

本题来源: 第五节 其他税种纳税审核方法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故不能作为加计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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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 B.旧房销售的评估价格按重置成本价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 C.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印花税
  • D.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实行核定征收
  • E.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选项B,旧房销售的评估价格按重置成本价与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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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契税的征收管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 B.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 C.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缴纳
  • D.纳税人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不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D,纳税人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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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下列房屋权属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情形中,产权承受方免于缴纳契税的是(  )。

  • A.

    以自有房产投资入股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

  • B.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

  • C.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

  • D.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减免土地出让金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选项C,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实质上是接受赠与,应缴纳契税;

选项D,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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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税种有(  )。
  • A.水资源税
  • B.城镇土地使用税
  • C.土地增值税
  • D.房产税
  • E.证券交易印花税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选项D)、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B)、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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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对于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承揽合同、买卖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对于由定做人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承揽人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定做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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