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2节 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破产申请与受理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主体适用范围是“所有的企业法人”,选项A、B错误;(2)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选项C正确;(3)依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选项D错误。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和解申请只有债务人可以提出,选项B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存在争议的,由其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B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2)选项C:属于“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个别清偿诉讼情形,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上述案件中止后,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债权人一审中变更其诉讼请求为追收的相关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除外;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上述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只能就“不予受理破产申请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