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6年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通知!10月13日起

来源:之了课堂
2026-10-22 16:42:54

辽宁地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意啦,2026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已启动,目前,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6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想了解具体要求的小伙伴,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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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

辽宁2026年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通知!10月13日起

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规定,现就2026年全省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一)2025年12月31日前登记入会的会员均应参加年检。 2026年新批会员无需参加年检,但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会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年检的,应向省协会提出暂缓年检申请,经省注协批准后可以暂缓年检。

二、年检方式

2026年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采用网上检查方式进行。非执业会员可搜索微信小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 或 登 录 中 注 协 行 业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 访 问 地 址 为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行业系统)进行年检。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扫描行业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如下图所示)的方式找回密码。

辽宁2026年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通知!10月13日起

                                                                                                 (非执业会员提请年检)          (非执业会员找回登录密码)

三、年检内容

非执业会员年检的具体内容为:

(一)是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二)交纳会费情况;

(三)是否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相关年检数据取自行业系统 2025 年 12 月 31 日数据。

四、年检时间及操作流程

(一)会员应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提请年检操作。

(二)首先,会员登录微信小程序或行业系统“继续教育在线”,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并获得线上自动确认的继续教育学时;其次,使用“非执业会员年检提请”功能,扫描微信支付收款码交纳会费。具体操作详见《非执业会员年检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

(三)会员应及时核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如个人重点信息不完整,将无法下载会员电子证书、开具会员资格良好存续证明等。

(四)省注协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会员的审核工作。

五、年检结果和查询

符合以下所规定情形即为年检合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按规定符合学时减半的累计不得少于 20 个学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按每人每年 100 元标准交纳会费(女性个人会员提交 2025 年有效生育证明,经省级注协审核通过后,可免交 2026年个人会费);不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办理年检的,可申请暂缓年检审核:

(1)在境外停留的;

(2)生育休产假的;

(3)因疾病不能参加年检;

(4)省级注协认可的其他情形。

暂缓年检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会员可登录行业系统(手机端或电脑端)或通过扫描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二维码,查看个人年检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会员继续教育情况,以202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学时为依据。

(二) 2026年会员会费相关标准及要求参阅《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6年非执业会员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

(三)省注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琳     024-23496716

附件1:非执业会员年检系统操作说明.pdf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10月13日

通知原文地址:http://www.lncpa.org.cn/lnas/content/detail/2109879969168125954

以上就是“‌辽宁2026年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通知!10月13日起”的全部内容。还没有开始准备的辽宁考生与会员,尽快登录系统核对学时,按时完成2026年度年检,守住来之不易的注会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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