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类型包括:①因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 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选项C 当选;②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即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选项A 不当选;(2)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持申请文件向全国股转系统申报,中国证监会基于全国股转系统的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管理,选项B不当选;(3)股票公开转让与定向发行的公众公司应当报送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并予公告;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应当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选项A、C错误;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

区域性股权市场:(1)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所谓“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但协议转让、依法进行的拍卖不在此列,选项A当选;(2)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选项B不当选;(3)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选项C不当选;(4)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选项D不当选;(5)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6)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也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

(1)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选项A不当选。(2)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都应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选项B不当选。(3)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选项C不当选。

初步授权方案不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1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大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以下内容不符合规定:
第一,拟发行的优先股股数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已经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总数的50%。本题中,大华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拟发行优先股3亿股,超过50%,不符合规定。
第二,有关股息率调整的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应当采取固定股息率。
第三,有关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后还能继续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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