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四节 国际税收免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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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所得税抵免限额的方法有分国限额法、综合限额法、分项限额法。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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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计算该公司在甲国的应纳税所得额=20÷20%=100(万元),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在甲国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小于抵免限额,可以全部扣除。该公司在我国汇总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0+100)×25%-20=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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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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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甲公司取得A公司分配的股息,预提所得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50÷(1-10%)=166.67(万元)。取得B公司分配的股息预提所得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00÷(1-5%)=105.26(万元)。
(2)甲公司取得的股息直接负担的预提所得税额=166.67×10%+105.26×5%=21.93(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出租位于境内不动产,境内承租方应代扣代缴所得税=180÷(1-10%)×10%=2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根据《中新税收协定》议定书的规定,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60%确定税基。境内C公司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90×60%×10%=5.4(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180)×1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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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预提所得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900÷(1-5%)=2000(万元),该企业缴纳的预提所得税税额=2000×5%=100(万元)。
(2)该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600×80%=480(万元)。
(3)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可抵免税额=100+480=58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1900+580=248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子公司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2480×25%=62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1)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100÷(1-20%)=125(万元),抵免限额=125×25%=31.25(万元)>境外实际缴纳税额=125-100=25(万元),因此实际可抵免税额为25万元。
(2)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抵免限额(620万元)>境外实际负担税额(580万元),因此实际可抵免税额为580万元。
(3)该居民企业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000+125+2480)×25%-25-580=104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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