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我国居民企业,其境外投资架构及持股比例如图所示,2024年相关业务如下:(1)居民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2)收到甲国A公司分回股息18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预提所得税税率10%。(3)收到乙国B公司分回股息279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预提所得税税率7%。(其他相关资料:甲国政府与我国签订了税收饶让协定,当年度甲国政府为鼓励境外投资对该国A公司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该居民企业对境外已纳税额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该居民企业2024年取得甲国A公司股息所得的抵免限额是( )万元。
[要求2]该居民企业2024年可间接抵免乙国企业所得税税额是( )万元。
[要求3]该居民企业2024年境外所得的可抵免税额是( )万元。
[要求4]该居民企业2024年在境内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 A、269
- B、259
- C、270
- D、179
本题来源:第四节 国际税收免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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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C
答案解析:来源于甲国股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80÷(1-10%)=200(万元),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
[要求2]
答案:
D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5%<20%,不满足间接抵免的持股条件,可间接抵免乙国企业所得税税额为0。
[要求3]
答案:
A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可直接抵免的预提所得税=200×10%+279÷(1-7%)×7%=41(万元),该居民企业可间接抵免的境外所得税(境外饶让优惠视同纳税)=200×20%=40(万元),该居民企业可抵免税额合计=41+40=81(万元)。
[要求4]
答案:
A
答案解析: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50+279÷(1-7%)×25%=125(万元)>可抵免税额81万元,实际抵免税额应为81万元;该居民企业2024年在境内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900+200+279÷(1-7%)]×25%-81=2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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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国际上居住国政府可以采用免税法、抵免法、税收饶让、扣除法和低税法等方法减除国际重复征税。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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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产生的利润按利润所属年度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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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B、C,居民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选项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以就其取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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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若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已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以人民币计算可予抵免的境外税额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凡企业以人民币以外其他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应统一按实现该项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换算;境外所得是2024年的红利,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为2024年,所以应使用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来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选项D)
(2)凡企业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应按企业就该项境外所得记入账内时使用的人民币汇率进行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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