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新加坡居民企业甲公司,持有中国境内居民企业A公司20%的股权,投资成本800万元;持有中国境内居民企业B公司25%的股权,投资成本180万元。2024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1)4月甲公司取得A公司分回股息150万元、B公司分回股息100万元。(2)5月甲公司出租位于我国的不动产,实际收到不含增值税租金180万元。(3)6月境内C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使用工业设备不含增值税租金90万元。(4)8月甲公司转让持有的B公司全部股权,转让金额300万元,B公司的股权价值为1000万元,其中不动产价值为15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依据《中新税收协定》甲公司取得A公司和B公司股息在中国适用税率为10%、5%。甲公司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不考虑其他税费)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甲公司4月取得A、B公司分配的股息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要求2]甲公司出租不动产所得,境内承租方应代扣代缴所得税( )万元。
[要求3]甲公司6月取得设备租金时,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要求4]甲公司8月转让B公司股权,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 A、30
- B、12
- C、15
- D、40
本题来源:第四节 国际税收免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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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D
答案解析: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0÷(1-10%)×10%+100÷(1-5%)×5%=21.93(万元)。
[要求2]
答案:
A
答案解析:出租位于境内不动产,境内承租方应代扣代缴所得税=180÷(1-10%)×10%=20(万元)。
[要求3]
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中新税收协定》议定书的规定,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60%确定税基。境内C公司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90×60%×10%=5.4(万元)。
[要求4]
答案:
B
答案解析: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180)×1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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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产生的利润按利润所属年度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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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当跨国纳税人的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分国抵免限额对纳税人有利,综合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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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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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来源于甲国股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80÷(1-10%)=200(万元),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5%<20%,不满足间接抵免的持股条件,可间接抵免乙国企业所得税税额为0。
[要求3]
答案解析:该居民企业可直接抵免的预提所得税=200×10%+279÷(1-7%)×7%=41(万元),该居民企业可间接抵免的境外所得税(境外饶让优惠视同纳税)=200×20%=40(万元),该居民企业可抵免税额合计=41+40=81(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50+279÷(1-7%)×25%=125(万元)>可抵免税额81万元,实际抵免税额应为81万元;该居民企业2024年在境内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900+200+279÷(1-7%)]×25%-81=2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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