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新加坡居民企业甲公司,持有中国境内居民企业A公司20%的股权,投资成本800万元;持有中国境内居民企业B公司25%的股权,投资成本180万元。2024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1)4月甲公司取得A公司分回股息150万元、B公司分回股息100万元。(2)5月甲公司出租位于我国的不动产,实际收到不含增值税租金180万元。(3)6月境内C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使用工业设备不含增值税租金90万元。(4)8月甲公司转让持有的B公司全部股权,转让金额300万元,B公司的股权价值为1000万元,其中不动产价值为15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依据《中新税收协定》甲公司取得A公司和B公司股息在中国适用税率为10%、5%。甲公司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不考虑其他税费)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甲公司4月取得A、B公司分配的股息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要求2]甲公司出租不动产所得,境内承租方应代扣代缴所得税( )万元。
[要求3]甲公司6月取得设备租金时,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要求4]甲公司8月转让B公司股权,在中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 A、30
- B、12
- C、15
- D、40
本题来源:第四节 国际税收免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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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D
答案解析:
(1)甲公司取得A公司分配的股息,预提所得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50÷(1-10%)=166.67(万元)。取得B公司分配的股息预提所得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100÷(1-5%)=105.26(万元)。
(2)甲公司取得的股息直接负担的预提所得税额=166.67×10%+105.26×5%=21.93(万元)。
[要求2]
答案:
A
答案解析:出租位于境内不动产,境内承租方应代扣代缴所得税=180÷(1-10%)×10%=20(万元)。
[要求3]
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中新税收协定》议定书的规定,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60%确定税基。境内C公司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90×60%×10%=5.4(万元)。
[要求4]
答案:
B
答案解析: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180)×1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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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国际上居住国政府可以采用免税法、抵免法、税收饶让、扣除法和低税法等方法减除国际重复征税。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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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产生的利润按利润所属年度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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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B、C,居民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选项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以就其取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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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当跨国纳税人的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分国抵免限额对纳税人有利,综合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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