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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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D,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修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选项A、B、C、E均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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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个体工商户将售卖的商品用于家庭成员和亲友消费,应视同销售,当年营业收入(销售收入)=40+5=45(万元),广告费的扣除限额=45×15%=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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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方某取得该房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5)×20%=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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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B,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每季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选项C,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选项E,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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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7月1日取得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50%×20%=8(万元)。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9月20日取得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4(万元)。
(3)两次股息所得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4=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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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2)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张某综合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最多可以扣除的金额=1500×12=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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