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应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中进行核算。该企业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150000-(50000-15000)=115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15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15000
综上所述,选项A当选。

拓展练习
选项A、B、E,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用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选项B、C、D,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以及购进的商品、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应该作进项税额的转出。选项A、E,均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A,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取得专票并已经抵扣进项的应借记“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选项B,后期改变用途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的,增值税不视同销售,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

选项A,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丢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13%=1300(元)。

选项B,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发布)废止,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相关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2019年4月1日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准予一次性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选项C,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选项D,产成品因管理不善被偷的,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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