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年末预计负债账面价值=500-400+600=700(万元),2024年年末预计负债计税基础=700-700=0,2024年年末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700(万元),2024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700×25%=175(万元),2024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175-125=5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50万元。

2023年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计税基础为0,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300×25%=75(万元);2024年年末,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300+200-100=400(万元),计税基础为0,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400×25%=100(万元),202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为25万元(100-75)。

对于甲公司该笔交易,由于已全额开票并收到货款,在税法角度上产生了(5-4)×1000=1000(万元)的利润,但是在会计角度,2024年12月31日预估将有10%的退货,因此在会计角度只产生了90%的利润,即1000×90%=900(万元)的利润,在未来实际退货时,会计角度与税法角度利润的差额100万元(1000-900)可以冲减未来应纳税所得额。
2024年应交所得税=(10000+100)×25%=2525(万元);
2024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100×25%)=-25(万元);
2024年确认所得税费用=2525-25=2500(万元)。

2024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25000-5000)-(25000-5000)÷10×9/12=18500(万元),选项A错误;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240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4000-18500=55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5500×25%=1375(万元),选项B正确;2024年3月31日写字楼账面价值为23000万元,计税基础=25000-5000=200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3000-20000=30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000×25%=750(万元),因转换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所以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也为其他综合收益,金额为750万元,故2024年3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金额为2250万元(3000-750),选项C错误;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金额=1375-750=625(万元),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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