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A,对于原股权,应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留存收益。

2023年1月1日,甲公司以现金8000万元取得乙公司10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持有期间长期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2024年2月10日,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90%的股权对非关联方出售,收到价款8100万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处置后,甲公司无法再对乙公司实施控制,也不能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因此将剩余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因处置持有乙公司部分股权,对甲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本题属于成本法因处置部分投资转为金融资产的情况,应在丧失控制权日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处置持有乙公司部分股权,对甲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8100-8000×90%)(90%股权的处置损益)+(900-8000×10%)(剩余10%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 000(万元)。
参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8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7200(8000×90%)
投资收益900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900
贷:长期股权投资800(8000×10%)
投资收益100
简便算法为:对甲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8100(出售部分所得价款)+900(剩余部分公允价值)-8000(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00(万元)。

假定一项安排涉及的四个投资者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在该安排中拥有的表决权分别为40%、30%、20%和10%。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之间的相关约定规定,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85%以上的表决权通过方可作出。关于该安排,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是能够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唯一组合,当且仅当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一致同意时,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决策方能表决通过。因此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权。其中甲、乙、丙公司属于合营方;丁公司属于非合营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