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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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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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选项A:“付款日期”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不影响汇票的效力;(2)选项B:汇票金额应为“确定的金额”,否则汇票无效;(3)选项C:“合同号码”属于不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是否记载与汇票的效力无关;(4)选项D:法人的签章,为该法人的盖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法定代表人仅签名未盖章不影响汇票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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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当事人可以依税收、继承、法人的合并或者分立等原因而取得票据权利,无须转让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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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选项A、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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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1)选项A: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如果是“附条件支付的委托”,则票据无效;(2)选项B:出票人记载的“不得转让”字样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如果记载了该事项,票据不得转让,但票据有效;(3)选项C: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4)选项D:“付款地”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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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票据作为依票据法发行的、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一种有价证券,具有自己独特的性质。(1)票据是债权证券和金钱证券。(2)票据是设权证券。(3)票据是文义证券,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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