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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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三个月内付款
  • 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 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 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2)选项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而非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3)选项C:“收款人名称”属于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谈不上授权补记的问题,未记载的汇票无效;(4)选项D:“出票日期”属于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汇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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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票据代理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时,如果相对人又对他人进行票据行为,假如该人因满足善意取得的要件而取得票据权利,无权代理之下的本人(王某)仍然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无权代理人(刘某)应承担票据责任;因票据上有李某的真实签章,李某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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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1)选项AB:出票人的签章,应为甲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财务经理签字不行),因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导致票据无效,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2)选项CD:票据无效,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不享有对甲公司、乙公司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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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需要提示承兑的票据有(  )。

  • A.

    银行本票

  • B.

    银行汇票

  • C.

    定日付款的汇票

  • D.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见票即付的汇票属于无需提示承兑的汇票,这类汇票有两种:一是汇票上明确记载见票即付的汇票;二是汇票上没有记载付款日期,视为见票即付的汇票,目前主要是指银行汇票,选项B不当选;银行本票无需提示承兑,选项A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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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电子商业汇票包括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 B.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可以通过各类电子渠道传递、流转的商业汇票
  • C.票据行为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以电子签名的方式进行签章
  • D.票据行为人完成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记载事项时,票据行为即告成立,不需要交付票据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电子票据的票据行为只能在票据业务系统中实施,不是各类电子渠道,选项B不当选;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行为人拟交付票据时,在系统内将电子商业汇票发送给相对方,相对方若同意接受则签章并发送电子指令予以确认,交付完成,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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