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银行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自出票日起在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甲公司)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24年6月5日)起算。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选项B: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选项D:如果持票人提示付款时,出票人的存款金额不足以支付支票金额,银行不予付款。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基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本题中,甲乙合同无效,不影响出票行为的效力,出票行为有效,持票人丙享有票据权利,因此甲不能要求丙返还票据,只能要求乙返还对价。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