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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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付款方式中,适用于支票的付款方式是(  )。

  • A.

    见票即付 

  • B.

    定日付款

  • C.

    见票后定期付款  

  • D.

    出票后定期付款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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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银行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付款请求权,自出票日起在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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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某支票的出票人是甲,收款人为乙,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因为疏忽,没有及时主张票据权利,直至票据权利消灭。下列关于丙的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丙可以向甲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 B.

    丙可要求乙对票据付款

  • C.

    丙可以对付款银行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 D.

    丙对甲、乙和付款银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选项A当选,选项C、D不当选。票据权利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其票据权利因此而消灭,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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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1)选项AB:出票人的签章,应为甲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财务经理签字不行),因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导致票据无效,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2)选项CD:票据无效,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不享有对甲公司、乙公司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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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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