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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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1)选项A: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是“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如果是“附条件的支付委托”,则票据无效;(2)选项B:出票人记载的“不得转让”字样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如果记载了该事项,票据不得转让,但票据有效;(3)选项C: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4)选项D:“付款地”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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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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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在本题中,乙公司并不享有票据质权,因此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债务时,乙公司无权要求承兑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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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自付票据是指由出票人自己承担付款义务的票据,委托票据是指出票人不担任票据付款人,而是记载他人为付款人的票据。银行本票是自付票据,即出票银行自己承担付款义务。支票的出票人是单位或个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不是自付票据,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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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的,持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一般票据均属于这个范围,只有较少的例外。如《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因此这些票据不能申请公示催告,选项A、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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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票据在经济上的职能:(1)支付职能;(2)结算职能;(3)汇兑职能;(4)信用职能;(5)融资职能,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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