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6节 破产债权和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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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债权人会议表决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时,经两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即批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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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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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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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管理人依法编制的债权登记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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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主债务未到期的,保证债权在保证人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已到期。(2)选项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3)选项C: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故银行有权就该保证债权进行申报。(4)选项D:保证人被确定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管理人可以就保证人实际承担的清偿额向主债务人或其他债务人行使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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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要求2]
答案解析:管理人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要求3]
答案解析:管理人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管理人应当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造册,不得以其认为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或者不能成立等为由拒绝编入债权申报登记册。
[要求4]
答案解析:
管理人拒绝C公司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凡是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权参加对其债权的核查、确认活动,并可依法提出异议。
[要求5]
答案解析:
管理人指定本所注册会计师为债权人会议主席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管理人无权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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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1人,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选项A不当选。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但并非必设机构,选项B不当选。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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