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6节 破产债权和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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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选项A不当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选项B不当选。债权人可以自己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选项C不当选。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也属于债权人会议成员,只是对通过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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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选项A:债权人会议可以(而非必须)设立债权人委员会;(2)选项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最多不得超过9人;(3)选项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并非由人民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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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1)选项A: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2)选项B:凡是债权申报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3)选项C: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4)选项D: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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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2)破产案件受理后,欠缴税款的滞纳金应当停止计算,在破产程序中不得作为破产债权清偿。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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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1)选项A: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不能再申报债权;(2)选项B: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3)选项C:在债权人的债权未获全部清偿前,担保人不得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4)选项D: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未获全部清偿,请求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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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债权人会议可以依法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但不得作出概括性授权,委托其行使债权人会议所有职权:(1)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2)监督管理人;(3)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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