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可以实施战略配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可以同时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

  • B.

    战略配售证券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比例应当不超过50%

  • C.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证券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月

  • D.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可以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配售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1)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可以实施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选项A不当选;(2)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使用自有资金认购,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配售,但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除外,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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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1-2节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发行(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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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50名
  • B.应当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 C.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 D.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转让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发行对象应当符合股东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且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选项A错误;(2)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可以采用自行销售的方式,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果未采用自行销售方式的,应当采用代销方式,选项B错误;(3)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③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除上述情形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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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 B.实际控制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C.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 D.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年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以上四个选项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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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中,可以采用的交易方式有(  )。

  • A.

    电子撮合

  • B.

    匿名交易

  • C.

    协议转让

  • D.

    依法拍卖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区域性股权市场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所谓“集中交易方式”包括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但协议转让、依法进行的拍卖不在此列,选项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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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发行人申请从事特定的发行事项,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下列选项中,属于该特定事项的有(        )。

  • A.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B.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C.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D.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申请从事下列发行事项,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选项B当选;(2)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选项C当选;(3)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选项A当选;(4)公开发行存托凭证,选项D当选;(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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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大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华公司)于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2024年年初,大华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请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人员拟订的初步授权方案为: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30%的股票。之后,大华公司公布了提请股东会授权的正式提案。持股0.5%的小股东王某对该提案不满,于股东会召开15日前将其临时提案书面提交给了董事会。

2024年4月,大华公司拟制定了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部分内容如下:(1)发行优先股3亿股,拟筹资500亿元;(2)第一年股息率为6%,此后每两年根据市场利率调整一次;(3)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该方案未获得董事会表决通过。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初步授权方案不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1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要求2]
答案解析:王某向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做法,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要求3]
答案解析:

大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以下内容不符合规定:

第一,拟发行的优先股股数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已经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总数的50%。本题中,大华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拟发行优先股3亿股,超过50%,不符合规定。

第二,有关股息率调整的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应当采取固定股息率。

第三,有关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后还能继续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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