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7-8节 公司重大变更、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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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选项ABC: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选项D: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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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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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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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当公司派生分立导致原公司资本减少时,原公司减资不需要经过法定的减资程序,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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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选项A当选),满3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60日(选项C当选)。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选项D当选),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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