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选项C、D当选。


某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如果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并且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选项C当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10%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情形的是( )。
(1)选项A: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①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②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③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④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2)选项B: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此项决议投反对票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非解散公司; (3)选项CD: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美美公司和丽丽公司拟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美丽公司。和义公司同时为美美公司和丽丽公司的债权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1)选项A:此次合并为新设合并;(2)选项C: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在解散时不需要清算;(3)选项D:此次合并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但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