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 A.某公司为了推销本公司商品向街上过往行人发放商品价目表
  • B.自动售卖机中摆放的各类明码标价的商品  
  • C.某时装店在其橱窗内展示流行服装样品
  • D.甲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告其招股说明书
本题来源:第1-4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订立、效力、履行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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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故本题中乙公司的回函属于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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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的有(  )。
  • A.债的保全的规定
  • B.“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的规定
  • C.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 D.单式联运合同中某一区段的承运人与总的承运人共同向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合同相对性的例外(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的保全:债权人的代位权、撤销权,选项A当选;(2)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选项B当选;(3)建设工程合同分包人的连带责任: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C当选;(4)单式联运合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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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某些条款约定不明确,事后甲乙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有(  )。
  • A.履行地点不明确,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 B.价款不明确的,按照履行合同时卖方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 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 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立即履行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A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选项B:合同履行中,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选项D: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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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
  •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封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 B.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 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 D.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此时承诺被撤回,未生效。选项B: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作出实质性变更,此时为新要约,而非承诺。选项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的函件超过规定的承诺期限,原则上承诺失效,除非要约人明确表示接受。选项D: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迟到,原则上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表示明确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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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合同双方明确约定“本合同不属于格式条款”,则该约定有效
  • B.如果当事人一方使用了第三方起草的合同示范文本制作合同,且不允许对方协商修改,那么这些条款仍属于格式条款
  • C.从事经营活动的当事人一方如果预先拟定了合同条款,并且与对方进行了协商,那么这些条款就不属于格式条款
  • D.从事经营活动的当事人一方以未实际重复使用为由主张其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1)选项A:合同双方明确约定“合同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或“本合同不属于格式条款”的约定是无效的,原因在于,格式条款相关特别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排除适用。(2)选项B:当事人一方采用第三方起草的合同示范文本制作合同,只要不允许对方协商修改,仍然属于格式条款。(3)选项C:格式条款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认定格式条款的核心标准:不允许对方磋商修改条款内容。(4)选项D:从事经营活动的当事人一方仅以未实际重复使用为由主张其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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