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4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订立、效力、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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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况,选项B不当选;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的损失,选项C不当选;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要大于或者等于信赖利益的损失,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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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赵某)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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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提示】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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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B:抗辩权的行使限于“同一双务合同”,甲向乙借用电脑和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属于两个合同;(2)选项C: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应当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在本题中,甲向乙借用电脑和乙向甲借用手表属于两个法律关系,甲、乙均为自然人,因此乙不享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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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为新要约,选项AB当选。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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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要约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非特定人发出。(2)选项B:要约与撤回要约的通知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会导致要约被撤回,即要约不能生效。(3)选项C: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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